我司根据工作需求,决定开展本次诉讼案件代理单位比选工作,拟邀请不少于三家以上律师事务所进行投标报价,择优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我司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诉讼案件代理
2、采购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报价控制价:276583元。报价应为少于控制价的含税价,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单位不得恶意低价报价。
4、代理收费方式:普通代理(包含一审、二审),签订合同后支付50%代理费,一审判决后7日内支付50%。
5、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
采购范围:代为应诉,开庭时间2024年4月25日,涉案金额约40563980.76元(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二、报价文件中的材料要求
对文件格式无要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函(需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声明函(声明参加投标报价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没有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严重影响履约情况,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6、代理律师简介。
7、业绩要求:需提供代理律师最近三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诉讼的业绩合同。
三、报价文件须响应本邀请函文件基本要求,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价资格。本次比选采用最低报价者中标。
四、报价文件及封装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纸质报价文件1份,逐页盖公章,关键报价位置及落款位置须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及公章清晰可见。
2、密封要求:报价文件需完全密封,封套写明报价单位及联系方式、投标报价时间。
五、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3月22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扬帆工场。
六、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10:00。
联系人:旅文集团 联系电话:68511631
特此公告